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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劫文物只能追讨不应购买

发布时间:2018-05-07 人气:

  2002年,国家文物局设立“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专项经费”,每年拨款5000万元人民币,用以购买具有代表性、文物艺术价值极高的珍品。一件北宋书法家米芾的《研山铭》手卷,就花去2999万元人民币。事实证明,如果只凭借高价回购方式追还圆明园文物,这将是一项不堪重负的工程。
  通常来说,流失文物回流原属国,大致有依法追索、国家或民间回购、捐赠交换等方式,其中以追索难度最大。前些年听到的圆明园国宝回流,大多是在拍卖会上高价购回的。如保利以数千万元竞拍圆明园十二生肖中的牛首、猴首、虎首等。但是,与数以万计的流失文物相比,这些只是“冰山一角”。
  对于文物追索这一任重道远的工程,中国圆明园学会的顾问、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表示:对于那些明火执仗抢的文物,只能在国际公约的框架底下通过法律、通过正常的渠道去追索,绝对不能买,如果买了的话,反而变非法为合法。流失的文物也不是一定非得全拿回来,比如有些艺术价值一般的文物,就没有必要劳民伤财追讨了,追索的重点在于那些珍贵的文物,或者是被掠夺的文物。
  “往者不可谏,来者犹可追。”面对那些流失在外的文物,痛心伤怀之余,国人也渐渐认识到,多健全法律监管惩罚机制、警惕文物走私风潮,似乎更具建设性意义。有些东西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贵,时间、文物,莫不如此。
  随着中国私人收藏家兴起,中国修订了《文物保护法》,允许私人收藏艺术品,这一藏宝于民的政策,促进了海外文物回流。与此同时,中国第一家以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为主的民间机构——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也宣告成立,并启动了“国宝工程”,多渠道促成流失海外的国宝早日回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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