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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究竟有多少?

发布时间:2018-05-07 人气:

  中国文物流失海外的原因,大致有战争抢劫、代理征集、非法走私、移民携带、合法贸易、赏赐赠送等。
  通过战争抢劫文物主要有三次。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攻入圆明园、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、1931年至1945年日军侵华等,都致使难以计数的文物被劫。
  学术界平时常说的“外销瓷”,就属于通过合法贸易流失海外的文物。六百多年前,一艘木制的大型商船载满陶瓷、铜钱、香料,从中国的庆元(宁波)港出发,前往日本进行贸易,却不幸中途沉没在今天的韩国海域。六百年后,这艘商船被韩国政府打捞,成千上万件精美文物陈列在韩国国立首尔博物馆供大众瞻仰。
  而向外国人赠送特品,更是两千余年前便已有之。日本出土的“汉委奴国王印”便是中国制造,由汉光武帝赏赐给日本倭奴国王的。1907年,美国驻华公使的夫人拍卖的圆明园文物,据说也是中国宫廷赠送给她的。
  据中国文物学会统计,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,有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到欧美、日本和东南亚国家及地区,其中,国家一、二级文物有100余万件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数据显示,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,而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是馆藏数量的10倍之多。
  另一方面,欧美国家的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基金会和私人收藏家,通过代理人到中国征集文物的历史也由来已久。他们利用当时中国文物保护法规的空白,到中国境内以各种方式获取文物。通过此种方式流出中国的文物不仅数量大,而且名贵文物极多。这股热潮始于上世纪初,终止于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《古物保存法》。
  走私则是指违背文物所在国法律的情况下,将文物携带至他国的行为。然而,要把1930年以后到新中国成立这段时间内,西方征集代理在中国境内从事的文物征集活动定义为“走私”仍然有一定难度。因为当时的法律并未绝对禁止文物出境,只是为文物出境增设了若干条件。
  除上述三途外,移民携带、合法买卖、赏赐赠送,也都造成了大量中国文物流向海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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